第14章 买东西
气死老娘了!”
雷佳佳又把电话给放下了,就当被张小壮咬了一口,算自己倒霉呗。
张小壮抓了一把雷佳佳的小手,却也在心里泛起一丝涟漪。
以前张小壮抓过闫妮的手,但那是在上学的时候,闫妮递给张小壮鸡蛋,张小壮不小心碰到的,昨天也抓了闫雪的手。
但那是情急的时候,给抓了一下,这些都不算。
要说是真正意义上抓过女人的手,雷佳佳绝对是头一个。
刚才张小壮就是打着占便宜的想法去摸的,果然跟自己抓自己的手不一样。
女人的手都是软乎乎的,自己的手太粗了,啥感觉也没有还硌得慌嘞。
其实要是能娶了雷佳佳也不赖,可那无异于癞蛤蟆想吃天鹅肉。
别看雷佳佳他爸是个无业游民、二混子,但人家好歹是个城里人,就抽个五块钱一包的烟,找女婿也喊着要车要房呢。
而这些,张小壮一样也没有。
所以,张小壮想娶雷佳佳,那等于痴人说梦,还不如找闫妮搞对象靠谱。
最起码都是村里人呗。
张小壮的内心又有一丝彷徨,身体也在这个时候,恢复到了正常大小。
等老子有了钱,也买个车买个房,叫雷佳佳别干前台了,整天回家伺候我,也过过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!”
张小壮心里想的美,不过只是嘴上说说。
兜里有了八百块钱能干啥?
还能买个大别墅?娶人家个黄花大闺女了?
买几个手机膜还差不多。
张小壮走到了菜市场,买了两斤猪肉、一斤猪耳朵,然后还买了瓶二锅头。
猪肉要割一块,带给大黄吃,这是出来的时候答应大黄的,卖了大蘑菇就给它弄块肉吃。
剩下的猪肉,张小壮打算晚上自己煮一煮。
而那一斤猪耳朵和二锅头,是孝敬干爹的。
张小壮没读过啥大书,但不代表张小壮蠢,昨个夜里去找闫雪要工钱,结果被说成非礼了她。
这事保准闫富贵找干爹说叨过了。
回去,干爹打不死自己。
但把这二锅头和猪耳朵带给干爹,张长安就不好意思打他了。
反正现在赚了钱,花点买个平安总比挨打强。
做人要灵活,不能太死相。
张小壮也聪明着呢。
买完了东西,就花了一百多块钱。
离着给闫妮送手机的目光,却更近了一步。
妮儿啊!你说过要是我张小壮送你个大手机,就跟我搞对象!这事儿你可别骗我啊,要是你骗我,我还不如死了算求了,娶不上你我真得打光棍了!”
张小壮整天在村里守个破果园,能接触的同龄女孩儿,也就闫妮一个,别人更没感情基础,谁愿意嫁给他一个穷光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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